关于2017年广平县“科技创新标兵”评选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各单位:
为奖励在全县科学技术进步活动及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年度“科技创新标兵”。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评审基本原则
奖励评选坚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注重实绩、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不受学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激励科技创新、完善科技体系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和范围
奖励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一线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反映强烈、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优秀人才;对我县科技创新及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人士。
三、科技进步标兵申报条件
1、在科技创新研究领域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2、年度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项以上。
3、在科技创新、科技研发、科技管理工作岗位上年限3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并有突出贡献者。
4、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在科技领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者。
5、在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技推广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六、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需填写《科技创新标兵呈报表》,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个人事迹材料。主要介绍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技术水平、获奖情况及在我县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事迹材料限3000字以内。
3、技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
4、社会效益的佐证材料: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要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只装订复印件,原件考核时提供),前面加封面和目录。装订上报材料一式3份,事迹材料和《呈报表》要附电子版。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把那些工作业绩突出、对我县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个人推荐上来。
2、推荐科技进步奖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准确评价他们在工作中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
3、呈报表必须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申报材料(附电子版)务于2018年4月4日下午5点前报县科技局。联系电话0310-2526079.
附件:广平县科技创新标兵呈报表
广平县科技局
2018年3月26日
(通知内容及表格请登录邮箱GPKJJL@163.com自行下载,邮箱密码:2526079)
附1:
广平县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日期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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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学 位 | |||||||
参加工作时 间 | 从事专业 | 专业技术职务 | |||||||
行政职务 | 单位通讯地址 | 邮 政 编 码 | |||||||
工作单位 | 联系 电话 | 办公室 | |||||||
手 机 | |||||||||
主 要 学习工作 简历 | |||||||||
获奖情况 | |||||||||
主要成果及突出贡献事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科技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政府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