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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pxzfb/2022-00162
组配分类: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
主  题:

名  称: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平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  源: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2-07-20
文 号:广政办字〔2022〕15号

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平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有关单位:

《广平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平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1〕50号),推动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原则,全面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按照县政府前期确定并上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我县主城区内2000年底以前建设的27个老旧小区(包含城镇老旧小区及老旧企事业单位家属院,详见附件2)以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筑主体改造资金向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资金倾斜。到2022年10底,全面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国有企事业单位、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二)改造内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提升,先里子后面子”,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根据居民意愿需求,确定城镇老旧城镇小区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完善、提升3类。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生活需求,主要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池;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建设小区游园,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安装健身器材;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等;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改造以及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求,主要包括: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脸识别、小区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

在基础类、改善类、提升类三个方面改造内容的基础上,确定“9+x”具体改造内容(“9”是指违建拆除、楼顶防水改造、楼体内外改造、线路改造、管道改造、道路改造、外部环境改造、安全改造、文化内涵提升等9项必改内容,“X”指依据不同小区实际情况、结合群众需求,自行确定的改造内容),确保基础设施改到位,满足小区居民需求。

(三)改造标准。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精心、精细、精致、精美的“四精”改造理念,即在改造前期设计规划时要精心、改造过程中要精细、改造后效果要实现精致精美,做到基础改造到位、内涵提升到位、精细打造到位、创新应用到位、后期管理到位“五个到位”;实施“四区同建”,即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打造、绿色社区创建、完整社区建设,充分运用先进理念,不断提升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水平和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改造方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广平镇配合,征求改造小区居民意见,确定改造方案。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商定改造内容、因地制宜提出合理、科学的小区改造方案。鼓励采取有偿或志愿服务方式,推动设计师、规划师、工程师进小区,参与改造方案制定。改造过程中,根据城市更新相关要求和县城建设规划调整,可对个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变更,对改造资金使用方向进行调配。

(二)市级会审报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5天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初审后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会审通过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三)办理项目手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项目立项、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县财政局要优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县行政审批局要精简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积极推行网上审批。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质监和安监备案。

(四)科学组织施工。按程序科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次序和时间,为工程实施提供用水、用电、场地等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施工中邀请居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等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改造项目,要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同时,注重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工程质量负责制,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五)联合竣工验收。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改造项目,方可由镇、社区、居民代表、设计施工人员、工程监理等共同进行工程验收,牵头单位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竣工财务决算。

(六)完善后期管理。引导居民协商确定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推广“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在改造过程中,坚持与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相结合,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广平镇社区居委会组织,对条件成熟的小区,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采用居民自治模式,以居民意愿为基础,成立由楼门长、党员及居民代表组成的居民自治管理小组,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服务外包、居民互助等多种方式,推动长效管理。广平镇要引导建立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楼(院)长、单元长“四位一体”统筹协调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处理涉及居民公共利益、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等问题。同时,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广平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县政府主管领导陈晓芳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艳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焦振强、广平镇党委书记王剑飞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责任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焦振强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组织考核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督导,每周召开调度会,每半月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巡查督导,每月召开一次老旧小区改造专题会议。镇、社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EPC总承包单位要及时收集和吸纳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予以改进。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约谈。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深入挖掘优秀项目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激发群众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分工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物业用房、环境、建筑节能、供暖和燃气管网等改造指导工作。

2.县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市等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投资管理等指导工作。

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拆除违建工作。

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验收工作,及时协调施工中产生的恶意阻工事件,保障工程进行。

7.县民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养老(助餐)设施、无障碍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8.县财政局:配合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申报,指导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对接市财政局,申请市级奖补资金,会同县税务局负责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规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用地及规划许可指导工作;负责增设设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10.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精简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指导工程招投标工作。

11.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休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及电梯安装指导工作。

15.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6.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17.广电网络及移动、联通、电信: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入户、居民楼内管线割接、架空线规整(入地)、未迁改入地通信管线的梳理规整、废旧通信管线的清理及移动通信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18.邮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19.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架空线路规整(入地)、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电。

20.广平镇所属各社区、各老旧小区(家属院)产权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做好群众工作,具体推进落实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施工前清障、拆违等改造实施工作;及时化解处理涉及居民公共利益、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等问题。

其他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文件链接:《广平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