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6172898/2022-00086
组配分类:提案办理公开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主 题: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名 称:对广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三季度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来 源: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2-11-18
文 号:
对广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三季度第38号建议的答复
耿培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各镇和重点服务部门推广智能化印控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提出的“关于在各镇和重点服务部门推广智能化印控仪的建议”后,广平县公安局责任科室—治安大队—非常重视,作为印章刻制审批主管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您提议太好了,道出了群众心声。如果把智能化印控仪进行推广应用,有助于办事群众少跑腿、多办事,有效解决群众办事慢、办事难问题,从某种程度上也杜绝了个别行政受理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也从某种意义上突出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真正体现。
县公安局治安部门作为新刻印章的承接审批和销缴作废印章备案的主要部门,只负责印章备案,只要手续齐全,办事群众直接到刻章门市上办理即可,而且是网上审批办理,随来随办。至于印章案如何使用、盖章把关应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来进行管理。这应该是一项新型工程,不是公安一家能解决的问题。公安只是在印章使用过程中拥有单位之一(比如户政去用章、出入境去用章等等)。您提出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明确牵头单位”很有必要,应该由行政综合管理部门牵头或公章利用率较高的乡镇牵头,如果涉及公安配合,县公安局会义不容辞、大力支持,希望您能支持和理解。
(印章)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