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gpxzfb/2022-00118
组配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
主 题:
名 称: 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靖建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来 源: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2-07-02
文 号:〔2022〕-20
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靖建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平安广平”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谱写出新时代正气之歌,为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英雄、赞美英雄良好氛围,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加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的通知》(邯政法办[2020]2号)相关规定,靖建军同志勇救落水少年,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评选标准。授予靖建军同志“广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
时,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之规定,奖励靖建军同志一万元。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靖建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平安广平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构建富强文明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广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