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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pxzfb/2022-00101
组配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
主  题:

名  称: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 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广平县段县级自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  源: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2-06-15
文 号:〔2022〕-17

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 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广平县段县级自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县级自验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验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冀水南调〔2021〕2号)和邯郸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整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

工程征迁安置广平县段县级自验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验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冀水南调〔2021〕2号)精神,做好广平县境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验收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大纲》(以下简称《验收大纲》)规定的验收程序、内容、标准,明确各方职责任务,有序推进验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县级配套工程的征迁安置验收任务。

二、验收组织

广平县征迁安置验收工作在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广平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迁安置的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具体由广平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南水北调办)组织实施,接受邯郸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办)验收监督。

县级验收由县南水北调办主持,组织有关单位成立验收委员会。参验单位包括县南水北调办、县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镇政府、征迁设计、征迁监理及主体工程建管等单位。验收工作正式开展时,根据需要可聘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指导验收。

三、方法步骤

为加快工作进度,协调统一推进,根据目前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实际完成情况,将验收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6月2日至6月8日),县南水北调办制定《验收工作大纲》,并报市南水北调办核准,编制制定《验收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各项职责任务和验收的组织程序、内容、标准。在此阶段可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保障验收工作。

第二阶段(验收准备,2022年6月9日至6月15日),根据我县具体工作安排,编制《征迁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报告》,准备各种验收资料,填制各种验收报表,及时梳理解决征迁安置未完成项目或其他遗留问题。有服务机构保障验收工作时,要注意配合服务机构的工作。

第三阶段(县级自验,2022年6月16日至6月20日),我县组织各专业验收组,对县级征迁安置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专业验收组编组方法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专业验收时要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行召开县级验收委员会会议,对县级征迁安置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形成验收意见书。县级验收合格后,向市南水北调办提出市级验收申请。市南水北调办届时将派出监督小组,监督县级自验全过程。

县级自验时,一般准备以下资料:

1.征迁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报告

2.征迁安置财务决算报告

3.征迁安置档案验收报告

4.征迁安置设计工作报告

5.征迁安置监理工作报告

6.征迁安置验收评定表

7.征迁安置验收表

8.专业验收问题整改报告

9.征迁安置验收意见书

四、保障措施

1.在验收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各单位验收工作由征迁实施管理费列支,不足部分请示上级予以解决。

2.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参与验收工作,本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参与验收准备工作,所需费用由征迁实施管理费列支。

3.在验收车辆上予以保障。为使验收工作不受影响,可以充分利用车改后车辆租赁平台,根据验收工作需要租用平台的车辆进行保障,所需费用由征迁实施管理费列支。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验收进度,圆满完成征迁安置验收任务,对下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验收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密组织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搞好参验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验收大纲》,掌握有关政策规定,熟悉验收程序、方法和内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3.严格验收标准。要严格按照《验收大纲》规定的八项内容、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验收结论全部为合格的,综合评定为验收合格。有一项验收内容评定为不合格的,综合评定结论即为不合格。同时,要确保各种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决不能弄虚作假。

4.要抓紧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要对本地征迁安置工作再一次梳理,切实掌握问题底数,对已经发现的征迁问题要拿出可行的解决办法,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对于未完成或未实施的征迁项目,能继续实施的要抓紧组织实施,完善征迁工作相关手续、程序。对不能继续组织实施的征迁安置项目,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5.要确保按照计划推进验收工作。要按照市南水北调办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整体推进,按时完成县级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任务。

6.严格执行验收纪律。为做好我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规范验收人员行为,确保验收公平公正,在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验收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