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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pxzfb/2022-00165
组配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
主  题:

名  称: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平县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  源: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2-11-25
文 号:广政字〔2022〕61号

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平县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广平县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平县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是用水大户,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节约农业用水,对保护地下水资源,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改进农业灌溉方式,减少农田“大水漫灌”,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节水项目为抓手,牢固树立节水种植、节水增效、资源高效利用理念,立足田间,突出高耗水作物,推广示范节水效果好的滴灌、微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强化政策扶持,逐步构建起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节水灌溉种植体系,减少地下水开采。

(一)集中连片,规模推进。以地下水超采区的井灌农田为重点,依托农业托管服务组织、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有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组织实施,以单井控制的水浇地面积为单元,规模化推进,成方连片组织实施。

(二)严格管理,公开公示。优先安排工作有基础、种植规模大、积极性高的实施主体实施。建立公示制度,以公示促落实,对实施面积、设备使用、科学浇水等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全生育期使用滴灌、膜下滴灌、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落实节水灌溉和节水目标。

(三)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节水方式(滴灌、微喷灌等)、节水作物(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由农民自选,尊重农民意愿。规范项目实施,实施主体要与农户签订(完善)土地流转、托管等相关合同,县农业农村局或委托镇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确保节水任务落实落地。

二、任务目标及节水技术

(一)任务目标。维持2021年浅埋滴灌面积0.5万亩,2022年在全县新增滴灌、微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75万亩(见附件3)。比传统灌溉方式亩均减少地下水灌溉60立方米以上,新增农业节水量345万立方米。实施期限:蔬菜、水果等作物为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底,小麦、玉米等一年两熟大田作物为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底。

(二)节水技术。在小麦、玉米或其他大田作物,重点实施浅埋滴灌、微喷灌等。在蔬菜种植区,设施蔬菜重点推广膜下滴灌等,露地蔬菜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在梨、桃、苹果、葡萄等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微喷灌、小管出流等。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

(一)补助标准。对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200元,其中省级资金100元,县级配套100元。

(二)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补助。实施主体自主购买、安装、使用、维修节水设施设备,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主体。

四、重点工作

(一)分解任务。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清单,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承担任务的镇,在认真调研节水方式、全面掌握实施主体和科学确定节水作物等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和实施主体,确保任务精准落地。

(二)制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区域、相关作物实施面积、节水技术方式、资金使用、补贴标准、验收方式、保障措施等,确保镇、村、实施主体等有序实施,确保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规范运行。

(三)村级公示。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各镇以村为单位填写《县、镇、村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任务分解(核实)清单》(见附件4),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实施主体三方签字并盖章,由镇政府汇总后,指导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影像资料,无异议后,存档备案。

(四)签订协议。县农业农村局或委托镇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并组织实施,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协议文本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存档。

(五)县级自验总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日常监管和自验工作。在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项目区,要分别组织1-2次核查,要对节水设备面积、灌溉用水量和节水设施设备使用等进行核查,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县级自验),自验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自验完成后形成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镇政府完善《县、镇、村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任务分解(核实)清单》,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盖章,送财政部门,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县级自验后,申请市级验收,并做好我县总结工作。

(六)实施补助。县级自验合格公示无异议后,2022年12月底前(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使用节水灌溉措施2023年8月底前可在小麦、玉米收获后分别验收、各兑付补助资金50%,也可玉米收获后一次性兑付)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足额发放到实施主体。严禁挪用资金、延时发放等,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严格落实补贴资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度省、市分配我县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共6.25万亩,每亩补贴200元,按省县5:5比例筹措,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省下达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不得整合用于其他开支。

(三)强化项目管理。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落实项目相关工作,编制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实施时间节点,完善项目实施档案。要将承担任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任务面积上图入册,镇、村要有实施主体面积清册,建立项目到村、到实施主体、到地块的明细档案。要建立包镇、包村责任制,对实施主体要严格管理,确保节水设备发挥节水效益。项目村要安排党员(村民)代表全程参与项目运作,强化公示监督。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农业节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任务完成、节水效果、资金使用、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等,推动节水工作落实。对节水任务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面积不足、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通报批评,对有关失信实施主体,不再予以支持。

(五)强化指导服务。成立农业节水技术指导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节水技术指导服务,积极与有关项目实施主体对接,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制定技术指导意见,为改进灌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提供技术支撑。县农业农村局要安排不少于3个实施主体,对应粮油、蔬菜、水果等作物,分别确定1-2眼机井,安装用水计量设施,以单井控制的水浇地面积为单元,统计相关节水方式和作物全生育期用电、用水量等,为核实节水效果提供依据,相关镇负责统计,并将有关数据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六)强化总结宣传。项目完成后,各镇要进行总结,重点对任务完成、成熟模式、减少农业用水、推进措施、节水典型、种植收益以及取得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2023年8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节水灌溉减少大水漫灌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农业节水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利用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项目实施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镇探索出的经验、典型、模式,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路丽燕

电 话:0310-2521468     

邮 箱:gpxnmjn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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