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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
主  题:

名  称: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平县城区及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  源: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2-06-07
文 号:〔2022〕-15

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平县城区及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平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广平县城区及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平县城区及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邯郸市道路清扫保洁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优化县城区主次干道、小区、家属院及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为重点,以精细化、标准化环卫市场化运营管理为手段,将城中村垃圾清运和道路保洁纳入主城区环卫体系,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实行“水洗机扫”作业模式和“双五双十”、“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

二、运营模式

参照我县周边县区的环卫管理作业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将城区主次干道和20个城中村环卫作业实行一体化管理。将城区主次干道和城中村街巷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区域一分为三,分别委托给三家环卫外包公司负责,并通过严格的作业标准和管理考评,形成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从而逐步提高环卫作业水平。同时,参照周边县区人工环卫作业费用标准,经精


细测算,建议将我县城区人工环卫保洁运营费用每平米每年3.55元调整为5.2元。

县城主次干道机扫作业继续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负责,城中村街巷机扫洒水作业继续由广平镇政府负责。

三、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运营方式

将城区整体划分为三个环卫市场化运营责任区,人民路(含)以北为A区、人民路(不含)至金广源路(不含)为B区、金广源路(含)以南为C区,各区域内的城区和城中村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委托给三家环卫外包公司托管运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督导考评外包公司。

(一)对环卫公司的基本要求

1.增加作业设备并保证其高效使用。根据作业面积和工作需要,增购一批小型掀盖式垃圾收集车(城区主次干道用)、4桶式三轮垃圾收集车(城中村街巷用);在已有小型高压冲洗车(冲洗主次干道便道、道沿用)的基础上,每家环卫外包公司小型高压冲洗车不少于10辆;根据垃圾转运车数量配备足够司机和清运人员;负责以上设备油修和管护工作。

2.配足环卫工人和必要的环卫装备。城区及城中村道路作业人员数量按照一名环卫工作工人不超过5000平方米配备,县委、一中2处省控点周围按照不超过3000平方米配备。按照作业人员数量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和服装。

3.保证人员素质和作业安全。所有环卫工人年龄不得超过


65岁,并保证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为所有环卫工人购置人身意外保险,并督促其注重安全,作业过程中主动避开人行车流高峰;特别是对机动车道实施普扫和拾捡垃圾时,要注意来车,严禁横穿马路等行为。

4.严格人工作业管理。环卫工人作业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坐岗聊天、损坏工具、迟到早退,遇有行人、车辆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予以劝阻;作业结束后,对各类设备工具冲洗擦拭、统一存放,不得遗留在道路两侧等影响交通和观瞻的位置。

(二)明确作业标准

1.城区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

(1)人工普扫作业。每日4时至6时(冬季每日5时至7时)、12时至14时,两次组织环卫工人对主次干道、便道及小街巷实施清扫作业。人工清扫主要负责清理垃圾、落叶及废弃物,应使用密度小的扫帚,采取扇形站位、推扫方式实施清扫作业,注意避免产生扬尘。除每日两次普扫外,还要实施全天候人工保洁,不间断拾捡垃圾;每日至少对沿街果皮箱擦洗两次、清掏一次(存量大的随满随清),其他环卫设施随脏随清。确保达到“七净六无”标准。

(2)便道冲洗作业。成立城区道路便道、路沿专职清扫队伍,按照冲洗、洗扫、冲洗三步实施。首先使用微型冲洗装置将道路便道积存泥浆冲洗至道沿下,再使用中型或小型洗扫


设备沿道沿清洗、收污,最后再次使用微型冲洗装置将道路道沿及道沿根冲洗干净。商业街区、流动摊贩较多路段应增加清洗作业频次,彻底消除积尘死角和油污污染现象。

(3)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取消所有设在主次干道上的垃圾桶后,环卫工人用环卫清运车每天两次定时收集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居民、商户门店产生的垃圾,并全天候沿街巡回收集,做到随见随收。集中收集后,使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转运至馆陶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确保实现城区道路垃圾“日产日清”和“零投放不落地”目标。

(4)清融雪及防汛作业。遇有降雪天气,迅速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清融雪作业,雪停后4小时内保障主干道通行,大雪48小时内将主干道积雪清理完毕,中雪24小时内将主干道积雪清理完毕。遇有雨情时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收水口,保证排水畅通,并明确专人看守。

2.城中村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

(1)人工普扫作业。村内主要道路在每日7时(冬季7时30分)前完成第一次普扫,其余街巷在每日8时30分前完成普扫;所有道路在每日14时前完成第二次普扫,道路巡回保洁至18时。对街口巷尾、小超市门口等人员聚集地点及小商铺集中区域随时清扫,做到可视范围内卫生无死角,确保村内道路达到“六无”标准。

(2)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村内每日第一次垃圾收集时间


为6时至9时(冬季为6时30分至9时30分),第二次垃圾收集时间为17时至19时(冬季为16时30分至18时30分),具体收集时间可根据实际调整;巡回收集垃圾后使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至馆陶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垃圾收集过程中确保无遗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全程覆盖密闭,杜绝垃圾散落翻拣现象,保证车走地净,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确保实现“收集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

四、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担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责任和对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监管督导考评责任。

1.道路机械化清扫标准

坚持洒水、冲洗、洗扫三机一体组团作业模式,采取错时、错峰作业方式,实现城区主次干道水洗机扫保洁全天候覆盖,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1)洒水作业。每日6时至23时,使用洒水车、喷雾车、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实施8次洒水降尘作业(空气湿度高于60%时停止),洒水时应合理调整水压,做到低水压、大水量,确保城区道路长期湿润。

(2)冲洗作业。每周使用高压冲洗车对城区主次干道冲洗一轮,将道路积存的泥浆全部打出,对积尘积泥严重部位可适当增加频率,确保城区道路无污泥、见本色。


(3)洗扫作业。每日6时至8时、9时至11时、13时至17时、21时至23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使用大、中型洗扫车辆对主干道实施4次洗扫作业,对次干道实施2次洗扫作业,清扫洒水、冲洗作业遗留污水和道路两侧积土、落叶、纸屑等废弃物,确保道路常态化洁净。

(4)“借雨洗城”及雨后清淤作业。出现降雨天气,视雨量大小开展机扫作业。小到中雨应开展“借雨洗城”,其中中雨洗城时可免除洒水环节,采取高压冲洗加洗扫车收水两步方式;大雨到暴雨产生城区内涝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淤泥的路段先清理淤泥,再对道路实施高压清洗,部分污染严重路段应反复冲洗,直至路还本色。

(5)清融雪作业。出现降雪天气,迅速使用撒布机、洒水车等设备对城区主次干道撒布融雪剂,雪量较大时,洒水车要按照要求灌装融雪水配合融雪作业。

2.对外包公司督导考评机制

按照简便易行、务实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专业检查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完善环卫市场化运营督查考评机制,努力增强督查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1)每日督查。每日对环卫外包公司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道路清扫保洁不到位、作业不规范等问题要逐


项登记,形成经济处罚依据;并将督查结果制作台账,留存备案。

(2)每周考评。每周联合广平镇政府对环卫外包公司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考评表、问题照片)制作台账,留存备案。考评主要内容为环卫市场化运营的基础性工作。

(3)每月考评。每月联合广平镇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县大气办、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环卫外包公司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考评表、问题照片)制作台账,留存备案。考评主要内容为环卫市场化运营基础性工作和道路积尘检测。

(4)每季测评。每季度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卫外包公司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测评。每季测评内容为道路清扫保洁整体满意度。  

(5)结果运用。①建立违规处罚机制。每月组织召开环卫外包公司碰头会,核对月内每日督查结果和违规处罚情况,罚款从环卫外包经费中直接扣除。②建立末位淘汰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环卫外包公司调度会,约谈警示季度内综合考评分值倒数第一的环卫外包公司;对于综合考评分值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环卫外包公司,予以解除合同处理(每季度综合考评分值计算方式:季内每周考评分值占50%、每月考评分值占30%、每季测评分值占20%)。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中间绿化带内垃圾清理清运工作,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落叶、塑料袋等废弃物;负责绿化带内苗木冲洗、浇灌等工作。在冲洗浇灌时,不能将泥土、杂物冲到城区道路上,造成二次污染;负责监督管理城区有物业企业小区内的各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三)广平镇政府

承担城中村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负责督促城中村村委会配合好环卫外包公司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城中村村民按要求规范存放、运送和倾倒垃圾;负责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监督环卫外包公司城中村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情况;负责监督管理社区居委会对城区无物业的小区、家属院内各类垃圾清扫收集工作;承担城中村内及城乡接合部的坑塘、裸土裸地上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1.道路机械化洗扫标准:每日对村内主要道路洗扫一次、洒水四次,对小街巷洗扫一次;冬季地温高于5度时,参照上述作业模式实施。地温低于5度时,停止清洗、洗扫和洒水作业。气温较高时,可利用每日10时至15时多频次、不间断对道路实施清洗或洗扫作业,在确保道路不结冰前提下消除道路积尘。逐步实现村内水洗机扫保洁全天候覆盖,使村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

2.配合并监督环卫外包公司在村内作业:压死各城中村两委干部环卫保洁工作责任,大力宣传和监督引导居民,严禁随意倾倒垃圾,特别是向城区主次干道投放垃圾,要严格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垃圾。

3.负责未设物业的小区、家属院环卫工作:监督指导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未设物业的小区、家属院垃圾,并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清运工作,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投放至垃圾清运车,由环卫外包公司运往馆陶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四)城区内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负责本单位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到垃圾清运车上,集中清运。每个单位明确专人收集垃圾,并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清运工作,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投放至垃圾清运车,由环卫外包公司运往馆陶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严明部门责任,实现网格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城区环卫网格化管理和城中村“街巷长”责任制,明晰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治、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县城环境面貌大改观、出形象。

(二)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违规处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随意倾倒、抛洒和堆放各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及个人严格处罚到位;发现故意阻碍环卫监督检查工作、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予配合及打击报复工作人员等行为的,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相关违规行为的,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报请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