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6180894/2019-00012
组配分类: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主  题:

名  称:广平县审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来  源:审计局

发文日期:2019-10-25
文 号:

广平县审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领导全县审计工作,编制全县审计工作规划,确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内控制度、工作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预算外财政收支。
4、县属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国有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县属境外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8、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9、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向县政府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厂长(经理)的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平县审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件、刊物和审计信息的传达;审计工作规划及审计计划的编制;承担文书、档案、信访工作;负责全局审计项目质量考核、验收,分析研究局审计工作情况;编制拟定审计业务工作总结;承办县人大、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负责被审计单位要求对审计案件召开听证会的召集组织事宜,以及局机关的行政管理、人事编制、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事项;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家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负责审计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或审计调查)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合规、合法及效益;负责审计职责规定的基本建设、国有控股、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国外组织、政府援(贷)款等项目的审计工作。